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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旨揭課程說明如下:
(一)辦理日期: 110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三)至 110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五),共計 3 日。
(二)辦理地點:採線上工作坊辦理( Google Meet 視訊會議,網址: https://meet.google.com/hdq-xmoz-zjp )。
(三)參加對象:
1、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請惠予課務調整,並鼓勵報名參加。
2、各級學校現職教師,請惠予公(差)假出席。
(四)報名方式:請至國家教育研究院研習及活動資訊網(網址 https://workshop.naer.edu.tw/NAWeb/Services/wFrmNews.aspx 報名,...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由本校教務處數位學習組及進修學院共同規劃線上數位學習課程,學員依規定完成所有線上數位課程後,將頒發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諮商精緻 Moocs 系列課程研習證書」,教師及公務人員可登錄研習時數。
二、 110 學年度第一學期輔導諮商精緻 Moocs 系列課程新增團體諮商設計實務、遊戲治療及表達性治療入門,共計三門課程。
三、適合對象:
(一)對輔導諮商有興趣之心理師、專輔教師、社工師、相關系所研究生及相關兒童輔導實務工作者。
(二)需要職場績效考核之職能佐證或提高職場競爭力者。
(三)適合教育現場工作者。
四、課程時間:自完成繳費日起算 21 天,不限時段,隨時可上本校雲端...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7 月 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79315 號函所送會議紀錄及本局 110 年 7 月 27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100907191 號函(諒達)辦理。
二、重申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 2 條第 5 款規定略以,學校應先告知校園性別事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相關權益,並鼓勵儘早申請調查,以利蒐證及調查處理。說明如下:
(一)次依教育部 103 年 5 月 26 日臺教學(三)字第 1030902914 號函說明略以,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願提出申請調查時,學校並無權限強制要求該當事人應簽復不申請調查同意書或任何切結形式之文件,先予敘明。
(二)倘學校告知權益或說明法定...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以下簡稱解聘辦法)第 4 條第 1 項規定:「學校接獲檢舉或知悉教師疑似有第二條第四款情形,應於五日內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審議。」、第 6 條第 1 項:「校事會議之審議,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依具體之證據調查事實,及判斷案件類型。二、必要時,得徵詢班級家長代表及學校相關人員意見。」及第 7 條第 1 項規定:「校事會議審議調查報告,應為下列決議之一:一、教師涉有第二條第四款或第五款所定情形,學校應移送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審議。二、教師疑似有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情形,而有輔導改善之可能者,由校事會議自行輔導或向主管機關申請專審會輔導。三、...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