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惠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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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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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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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1 年 3 月 10 日府衛疾字第 1110301543 號函及教育 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3 月 1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28378 號函辦理。 二、本次放寬防疫措施如下,增加 4 種可免戴口罩之場合及活 動: (一)於室內外從事運動時。 (二)於室內外拍攝個人或團體照時。 (三)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者,或無同車者時。 (四)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 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