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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7 月 27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81831B 號函辦理。
二、旨案未領有健保卡孩童之家庭,並考量補貼孩童實際照顧者,爰教育部修正旨揭作業須知,增訂「郵局櫃檯領取」管道:
(一)至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儲匯業務之郵局櫃檯領取。
(二)領取時間:自 110 年 7 月 15 日起至 110 年 9 月 30 日止。
(三)領取方式:
1、孩童已領有健保卡者,由孩童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其中一人,攜帶身分證正本或居留證正本,以及孩童之健保卡正本,至郵局儲匯業務櫃檯簽名並領取補貼之現金。
2、孩童未領有健保卡者:
(1)有孩童之戶口名簿正本或身分證正本者:由孩童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2 月 24 日臺教社(二)字第 1100024012B 號函辦理。
二、旨案透過媒合具有執照之專業輔導人員,到宅提供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者諮商服務,以利經由家長個人或家族輔導,加強家人間正向互動技巧,協助個案提升親職教養知能。
三、旨揭計畫總服務案數為 12 案,請於本( 110 )年 8 月 6 日(星期五)前提報符合服務對象且有意願接受個別輔導之家庭(免備文,個案資料請保密);本中心將召開開案評估會議審查,計畫申請核准學校將擇期公布。
四、有關執行本案應配合事項,說明如下:
(一)每案輔導時程以 4-8 次(小時)為限,個案面談諮商費每次(小時)1,600 元,交通費以專業人員戶...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7 月 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81661 號函辦理。
二、基於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至發病之潛伏期為 1 至 14 天,為避免因過早採檢致未能及時發現病例,復考量執行效益及防疫量能,爰可彈性調整於隔離或檢疫期滿前 2 日內安排採檢,惟須確保於期滿前可取得檢驗報告。
三、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之境外生、大專校院境外生、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新生、境外非學位生等經專案許可入境對象,原規定於檢疫期滿後隔日採檢,為達政策一致性,此類個案採檢時間比照上開說明辦理。
四、旨揭新增措施之檢驗費用以健保代收代付方式支付,惟受檢者須自付醫療費用(包括掛號費、部分負擔費用...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