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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以下相關規定, 112 年本市規劃相關特教研習計 71 場次、請各校持續宣導,鼓勵積極參加以落實規定。
(一)特殊教育法第 7 條第 2 項規定:特殊教育學校及設有特殊教育班之各級學校,其承辦特殊教育業務人員及特殊教育學校之主管人員,應進用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者。同條第 3 項規定,前項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指修習特殊教育學分 3 學分以上者。
(二)特殊教育法第 15 條規定,為提升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服務品質,各級主管機關應加強辦理特殊教育教師及相關人員之培訓及在職進修。
(三)特殊教育評鑑指標有關研習進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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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課程規劃:本課程為三年的時程,分前兩年的「基礎課程」以及第三年的「實務課程」兩大部分。前兩年的基礎課程著重於人類研究及兒童發展的認識,透過理論闡述、實務分享以及藝術素養養成,認識自我、兒童與教育間的關係;第三年的實務課程則偏向統整性的開展自我教育之路,期末還安排有學習小組研究報告和實習報告。
二、課程期間: 112 年 8 月至 113 年 6 月(詳課程表)。
三、課程費用: 4 萬 8000 元(含材料費)。
四、上課地點:臺北市立大學博愛校區、宜蘭縣私立慈心華德福幼兒園、宜蘭縣私立慈心華德福實驗高級中學。
五、網站報名:即日起至本校進修推廣處報名網頁報名(https://my.utaipe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 112 年度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辦理。
二、活動以【自行車~行的安全】為學習主題,安排學員在大自然中以戶外教學方式及實際騎乘自行車上路,不僅訓練學員正確騎自行車方式,以及 DIY 自我維修的技能,也能認識自己生活的城市,讓每一個騎自行車的學員都能成為遵守交通規則,快樂出門平安歸的馬路騎士。
三、辦理方式:
(一)全市性自行車研習營,對象為本市國小高年級及國中學生約 140 人,預計 5 月 30 日於篤加國小辦理。
(二)開放學校申請自辦學生自行車安全增能研習計 20 校,每校補助講師費、補充保費、研習教材費等 1 萬元。辦理期程: 112 年 5 月 1 日至 112 年 9 月 3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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