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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為利教師將安全教育融入相關領域實施,交通部委請本會邀集專家學者及教師針對「交通安全」,發展教學模組並搭配相關教材教案,以作為課程設計、教材製作與教學實施之參考。
二、本會結合交通安全教案編製工作,邀請有意推廣交通安全教育之學校,進行教案試教。期望透過不同型態學校的施教,提供教學回饋與改善建議,使教案更能符合現場教師及學生學習的需求。
三、前述試教合作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0 年 12 月 6 日(一)止;合作期程至 111 年 1 月 12 日止。本次合作學校之教師,需參與「線上說明會」、「交通安全教案試教」及「線上分享會」,凡參與者將提供教材資料及宣導品,完整合作事宜詳見附件「交通安全模組教案試教...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1 月 2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57229 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學校師生視力保健觀念,請各級學校配合「eye 眼健康密碼: 3010120」護眼行動,積極推動「規律用眼 3010」(近距離用眼每 30 分鐘休息 10 分鐘)、「天天戶外活動 120」(每天戶外活動 120 分鐘以上)等策略,幫助學生培養正確用眼習慣及增加戶外活動,以維護視力健康。
三、請學校加強相關衛教宣導,使校園師生普遍認知視力保健之觀念,強化認知、預防與矯治之輔導機制,包括近視病的認知、近視發生的預防與延後、高度近視的預防與控制,積極營造近視病防治策略,共同達到近視延後發生、控度防盲的目...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及臺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要點辦理。為鼓勵有意願調用本局教師知悉報名訊息,請貴校(園)惠予確實轉知校(園)內所屬教師本公告。
二、應徵資格:
(一)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三)近 3 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支援本局業務,以全時調用為原則。調用期間為 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111 年 2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調用期滿工作成績考評合格者,得繼續調用。
四、工作處所及調用人數:本市特教資源中心(永華特教中心), 1 名。
五、工作項目:特殊教... 觀看完整文章


